“姓孙的,你给我听着,敢动樱子一根汗毛,老子就把你千刀万剐!”
赵志豪的声音恶狠狠的。
他从来都是能动手,就绝对不动口。
打嘴仗,那是懦夫才干的事情。
“嘿嘿!只要你听话,把金俊熙交给我,我就保证不让任何人碰你女朋友。”
“好!老子想办法,告诉我交易的时间跟地点!”
“三天后,Q市东边的大海上,用你女朋友换金俊熙,我绝不食言!”
“没问题!”
赵志豪立刻将电话挂掉,汽车没停,继续开往Q市。
目前,金俊熙被关在看守所里。
跟看守所要人,是不可能的。
上面也不会把人给他,去换自已女朋友。
唯一的办法就是……劫狱!
可劫狱是重罪,要坐牢的。
但为了樱子的安全,别说看守所,龙潭虎穴也要闯一闯。
赵志豪明知道会犯罪,也不得不拼一拼了。
一个男人,连自已女朋友都无法保护,还算什么男人?
来到Q市,他住进一家酒店。
赵志豪进去房间,打开电脑,双手在键盘上不断敲击。
电脑跟卫星链接,很快锁定Q市看守所的位置。
短短几分钟,他就把整个看守所的环境跟部署看得清清楚楚。
然后,又黑进看守所的电脑系统里,调出内部员工的所有资料。
最终,把目标锁定一个队长。
那队长的身材面容都跟他差不多。
半夜11点,他开始行动,换上一件紧身衣,戴上蒙面的黑布。
将窗户推开,身影一闪,从房间里消失。
半个小时后来到一家酒吧。
那队长三十来岁,下班后在酒吧里喝酒。
酒足饭饱,刚刚走出门口,就被赵志豪堵住了。
“别动!动一动要你的命!”
队长浑身一抖:“你是谁?要干嘛?”
赵志豪说:“借你两样东西用一用。”
“什么东西?”
“你的一根手指,外加一身衣服!”
“你要干啥?是不是想劫狱?”队长立刻明白了。
“算你小子识相!”
“劫狱可是犯法的!”
“废话!我比你清楚!”
“如果不借,你会把我怎么样?”
赵志豪说:“打晕你!”
当!他抬手给队长一拳!当场将他打晕在地上。
然后拿出一枚银针,扎在昏睡穴上。
队长就跟死猪一样了。
赵志豪将他的身体拖进一个桥洞
然后利用刀子,切去牢头食指的一块皮肉,这才扬长而去。
又过半个小时,他的身影就出现在看守所的门前。
将牢头食指的皮肉,垫在自已手指上。
大门是指纹验证,只有内部员工才能随意进入。
验证通过,他顺利进去,先奔队长办公室里取钥匙。
看守所四周戒备森严,围墙上布满铁丝网,还通上了高压电。
四个方向,四个岗楼,24小时有人站岗。
守卫们端着枪走来走去。
赵志豪却如入无人之境,比上自家的炕还随便。
因为穿了队长的衣服,帽檐压得很低,值班人员全都把他当成了队长。
竟然顺利靠近牢房。
一道道铁门被打开,最终,进入金俊熙被关押的小屋。
金俊熙被抓来半个月了,正在纠结,房门打开,他吓一跳。
“你是谁?是不是要救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