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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龚瑞红,每次在交通费的报销上,都要为难陈光(2 / 2)

用小律师,初出茅庐的小白,费用是下来了,但既无经验,又无与法官的黏性,官司输了,岂不是既赔钱又丢脸?

而敢说敢做的陈光,不只是价廉物美性价比高,那简直是免费劳动力——所有的费用,都在他工资里了,而且不用报加班,连交通费都是自理。

简直就是日常工作生活,居家旅行的必备神器。

“是这样的久宏,这个事情,一审开了,刚才,我那边,我的助理给我反馈回了这样一个信息……”

在自罚三杯后,刘昆平向久宏,把事情的经过和庭审的情况,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

“哦~我是不太熟悉那边的审判思路,不过……试试吧,反正是无论如何你这边的责任是跑不掉的……”

这种形式的咨询,这种环境和场合,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思考的。

“那?久宏你的意思是?可行?”

“试试吧……”

“哎,你们两个,把这同学聚会,变成律师谈案现场了……喝酒!”

说这个话的,是永安市的住建局局长,本次同学聚会的主角之一。

“啊,对对对,有啥事你俩私下聊,喝酒……”

“不聊了不聊了,喝酒……”

主角发话了,众人都随声附和,一个个的举起了酒杯……

“老板答应了……书面代理词,什么时候能给我?”

在回家的路上,征得刘昆平的意见,并得到刘昆平的肯定后,陈光将相同的信息,分别发给了维保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理律师……

就在当天晚些时候,还在陪着孩子写作业的陈光,先后收到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和电梯维保公司的代理律师发过来的书面代理词的电子版。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理律师是个年轻人,入行没多久,刚过了实习期一年左右,引经据典写了不少。

而电梯维保公司的王律师,要比陈光大个四五岁,他发来的东西,估计也是他的律师助理给他写的,也就是一页纸的样子。

陈光打开了电脑,再对比两份代理词的相同之处和不同的观点。

最终,陈光将两份代理词拼凑了一下,主要以“特别约定应有特别说明”和“单次事故与单人事故的表述引发歧义”为主,形成了一份新的代理意见。

第二天一大早,陈光就赶到了公司,先将代理词打印了出来。

然后,在确认无误后,盖上了公章,直奔法院而去。

等陈光进入了法院,找到了审理他们这个案子的法官,将书面代理词递交了上去,因为法官忙着要开庭,所以,也没和陈光说几句话。

陈光只是追问了一句:

“这个案子,多久能下判决?”

法官明确的表示:

“因为这个案子,前期开了好几次庭,已经超了他的审限,所以,判决书很快就会出来……”

说完后,法官进入法官通道,去开庭去了……

做完这一切的陈光,感觉浑身上下轻松了不少,随后,怀着愉悦的心情出了法院。

在法院的大门口,陈光居然碰到了开发公司的代理律师,原来,他也是过来递交书面代理词的。

两个人在交谈了一会儿后,那个律师就进去了。

而陈光正要往公交车站方向去走的时候,一辆出租车,停到了自己面前。

车上下来的是王律师,原来,王律师也是来交书面代理词的。

王律师下车后还问陈光:

“为啥不和他一起相跟着来,两个人都没开车,打一辆车就好了呀……”

陈光只好解释说:

“单位有事,他只能提前过来递交代理词,现在,着急着要回单位办事……”

等王律师也进去后,陈光咬了咬嘴唇,一边翻找着兜里的零钱,一边向公交车站走去……

此次的诉讼,刘昆平根本就没有拨给陈光任何的经费。

至于王律师那边,刘昆平认为,他已经给付了代理费,所以,他也不会再承担任何费用。

而分管财务的龚瑞红,每次在交通费的报销上,都要为难陈光。

甚至陈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打车来作为交通工具时,还要让陈光在出租车票后填写情况说明——因为什么什么事打车,从哪里到哪里……

而且只要陈光外出打车的次数多了,这个龚瑞红,就会公开不公开的,在各种场合上含沙射影的敲打陈光……

所以,如无必要,陈光是不愿意,因为一点点的交通费和龚瑞红去耗那个气的。

陈光只是默默的,把龚瑞红这些小人行径记在心里。

龚瑞红对陈光的有意针对,不只是只有陈光看得清楚,这几乎是全公司上下都达成的共识。

而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性的对抗与针对,使得龚瑞红与陈光,发自内心的相互厌恶对方。

不过是龚瑞红心狠手黑脸皮厚,什么事也能做的出,什么话也说的出口。

而陈光总是在关键时刻,因为自己多余的善良和自己固执的坚持所谓的人性与原则,处处都处于下风……

这也就是,为什么,最终龚瑞红能成长为这个地区,物业行业的话事人一般的存在。

而陈光则和他所坚持的原则,永远的处在了这个行业最底层的真正原因……